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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子商务与税收-4
2008/1/6 17:54:51 来源:天津视窗
三、有关税收征管问题  

    1、关于转让定价问题。据欧、美等国和OECD的有关人士研究指出,现行的国际、国内的转让定价准则基本适用于电子商务。但是,由于电子商务不受空间地域的限制,使得税务机关对跨国界交易的追踪、识别、确认的难度明显增加。因此,各国在补充、修改、完善现行有关转让定价准则的同时,应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人设施(包括112.145.89/test/ClassHtml/Hulian.html" target=_blank>硬件、112.145.89/test/ClassHtml/soft.html" target=_blank>软件、标准等)的建设,提高对电子商务的电子数据核查的质量。  

    2、关于数字化产品性质的认定。对于通过网络下载的数字化产品(如电子出版物、112.145.89/test/ClassHtml/soft.html" target=_blank>软件等)的性质如何认定?在1998年10月召开的OECD财政部长会议上,欧盟提出了鉴于大多数国家实行增值税体制,因将数字化产品的提供视同劳务的提供而征收增值税的提议,并且迫使美国接受了此提议。  

    3、关于税收征管体制问题。在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难以追踪、掌握、识别买卖双方“巨量"的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并以此为计税依据。对此,欧、美等国提出建立以监管支付体系(金融机构)为主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制的设想。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双方(买方、卖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支付,其参与交易的人不可能完全隐匿姓名,交易的订购单、收据支付款等全部数据均存在银行的计算机中。以支付体系为监管重点,可是税务机关较为便利地从银行储存的数据中掌握电子商务交易的数据并以此确定纳税额。欧、美等国家为此还设计了监控支付体系并由银行扣税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型。这种设想,可供我国研究制订电子商务税收征观模式时参考、借鉴。  

四、国内电子商务于与税收征管常见问题  

    1、网络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及可能发生的纳税行为。①、网络使用费,即按使用时间或定额向用户收取的费用,是网络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提供网络服务,是“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112.145.89/test/ClassHtml/Dian.html" target=_blank>电信号来传递信息的业务",属“邮电通信业",应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②、网络广告发布费,即向在112.145.89/test/ClassHtml/Hulian.html" target=_blank>互联网发布广告的客户收取的费用。广告发布属“服务业"中的“广告业",应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③、代理域名注册费,代用户向国内或国外站点申请域名,属“服务业"中的“代理业",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收取的代理费全额交纳5%的营业税,而不能扣除支付给对方的注册费。另外,向外国网站支付注册费前还须按支付金额代扣代缴10%的预提所得税。④、网页制作、维护费,网页是供用户通过112.145.89/test/ClassHtml/Hulian.html" target=_blank>互联网阅读的电子文档,主要用来介绍企业的文化、产品和业务,收集客户反馈的信息。提供网页制作、维护收取的费用须按“服务业"缴纳5%的营业税。⑤、服务器租赁费,网络公司收取的该项费用应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缴纳5%的营业税。应严格区分网络公司的各项收入,而不能将所有业务都当作“邮电通信业"按3%的低税率纳税。  

    2、税务电子化服务包括的具体内容。①、电子税务服务,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税务资料的浏览查询,如税收法规、政策、纳税资料等;一种是通过电子信息方式提交办理有关税务事宜,如提交延期申报报告等各类报告电子邮件,电子服务可以通过电话语音、传真、112.145.89/test/ClassHtml/Hulian.html" target=_blank>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行。②、电子申报,纳税人利用各自的报税工具(如电话机、计算机等),通过电话网、分组交换网、DDN网等通讯网络系统,直接将申报资料发送给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该环节完成纳税人与税务部门间的电子交换,实现了申报(信息流)的无纸化,在法律制度、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比较适合通过112.145.89/test/ClassHtml/Hulian.html" target=_blank>互联网、EDI中心等方式,实现税收征管的电子申报。③、电子缴税,是指税务机关、银行和国库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税款结算、划解的过程。该环节完成纳税人、税务机关、国库及银行间电子信息和资金的交换,实现税款(资金流)收付的无纸化。银行、国库的电子化以及银行间的电子支付系统完善是电子缴税的前提。④、其他,电子申报与缴税的系统集成,财务报表数据采集与利用,发票数据的采集和利用。  

    3、电子缴税的联网方式。由于各地的税务、银行、国库使用不同平台的计算机系统,网络连接方式可能有几种模式:①、通过网络互联设备和批处理文件分发112.145.89/test/ClassHtml/soft.html" target=_blank>软件,税务系统通过公共数据交换网(X.25、DDN、FR等)、路由器与其他单位的网络建立连接。为了网络安全性,应当采取独立的路由器,采取静态路由(SR)协议,加强FR地址和路由器口令与设置的保密管理,确保系统安全。数据除数方式可用FTP服务或电子邮件E-mail系统进行文件及数据传送,或跨平台的IBM MQ电子消息队列管理112.145.89/test/ClassHtml/soft.html" target=_blank>软件自动分发、接收来自不同平台的数据。此种发式投资少,维护简单,但不能实现同时访问,功能不强。②、建立部门间外联网利用112.145.89/test/ClassHtml/Hulian.html" target=_blank>互联网技术,建立单位之间的虚拟专用外联网。不同单位可以用该网络共享信息、传送文件数据等,联网单位以外的部门则不能登陆。书屋、银行、国库间建立具有统一的、为各方认可的数据格式和数据共享方式的外部网,利用诗句库访问合同须调用功能实现数据交换。各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互联,采用大型关系数据库,部门间网络采用高速、可靠的DDN或FR线路,利用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建立卡部门的综合管理型系系统。利用数据库复制技术进行实时的数据共享。可利用TCP/IP通讯协议实现税务、银行、国库主机之间的功能调用和文件传送,在各单位通过前置机进行数据功能调用和数据转发,以保证各自主机安全。利用外部网方式,做实时访问数据,数据共享程度高,但系统建设需要一定投资,系统维护比较复杂;采取批处理交换数据相对简单、也比较容易管理。③利用112.145.89/test/ClassHtml/Hulian.html" target=_blank>互联网上的VPN技术。这种技术比较新,但还不太成熟,应用面不广,发展变化快,不适宜作为应用开发网络平台,应在成熟以后再考虑。  

    4、委托银行直接支付缴税和通知银行支付缴税。纳税人与银行、收费(税)方签定协议,纳税人申报后,税务局根据纳税申报计算应缴税款、纳税人账号,通知银行直接从纳税人银行账户中扣缴。支付缴税行为由纳税人委托银行完成,所以叫委托银行直接支付缴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完成后,将收费单位(税务局)、收付方银行账号、应缴税金通知银行,由银行将金额从付方账户划缴到收放银行账户。支付缴税行为由纳税人主动通知银行完成,所以叫通知银行支付缴税。  

五、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现状、法律环境、金融体制、税收制度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不同,因而,在电子商务所设计的税收问题上,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就我国的电子商务而言,除不同程度地存在全面部分所讲的一些问题外,自身还有以下几个典型问题。  

    1、关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增值税发票管理问题。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公司的经营收入,一般是根据企业与企业之间(BtoB)和企业与消费者之间(BtoC)的成交金额,按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电子商务公司为确保及时足额收取服务费,通常是要求企业(主要是企业之间的交易)将货款扣除公司的服务费后划到电子商务公司的账户上,再转到另一个企业的账户,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由在网上进行交易的企业之间开具。这一做法的结果是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与企业银行账户上所记载的金额不相符,按照增值税管理规定,出现这一情况是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于是,一些电子商务公司纷纷申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改变"原来的经营方式,即从一起也购进货物,然后再卖给另一企业。实际上,货物仍是由一起也直接发给另一企业,只不过是货款划到电子商务公司,而货物并未发到电子商务公司。为此,电子商务公司需作假“入库、出库"(“虚拟库存"),而这一做法是不符合增值税管理规定的。但是,电子商务公司若建立物理意义上的仓库,则难以体现、发挥电子商务降低成本(减少、取消有形的商店、仓库)的作用。如何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有关税务部门的意见时,不宜修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而应要求电子商务公司与企业之间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采取在网上交易完成后支付服务费的办法,以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问题。  

    2、关于电子商务交易由计算机开具发票的问题。某些网络服务公司的电子商务交易的大部分程序是通过计算机在网上进行,而开具发票在网下操作,需另外雇5至6个人手写发票,这即增加了经营成本,也影响了交易速度。一些网络服务公司提出,税务部门应在网络服务公司进行计算机开具发票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网上交易中实行计算机开具发票。有关税务部门认为,这样做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开展,在技术上也是可行的。  

    3、关于电子阿商务公司多头开设银行账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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